近期,资阳市制定乡镇(街道)发展党员工作四类人员职责清单,把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头,推进发展党员工作规范化、制度化。
一是明确责任对象。结合发展党员细则规定和镇村隶属关系,按照“谁培养谁负责、谁发展谁负责、谁审批谁负责”原则,将乡镇(街道)发展党员责任人细分为乡镇(街道)党委书记、组织委员、村(社区)党组织书记、培养联系人(入党介绍人)等四类人员,层层压实责任,做到人人有责。
二是细化职责内容。围绕发展党员5个阶段25个步骤,分类列出职责清单,明确乡镇(街道)党委书记制定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、定期研究发展党员工作等14项职责;组织委员建设优秀人选库、组织政治审查和短期集中培训等17项职责;村(社区)党组织书记吸引优秀分子向党组织靠拢、召开党支部会议确定发展对象等12项职责;培养联系人(入党介绍人)帮助端正入党动机、指导填写入党志愿书等12项职责,做到人人明责。
三是推动责任落实。把职责清单作为市县培训的必训内容,纳入党务目标考核,每月开展工作调度,对履行责任不到位的及时提醒、约谈和通报,做到人人履责。今年以来,全市乡镇(街道)已发展党员450名,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350名,递交入党申请书2250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