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、畅通国有企事业单位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渠道,四川根据《公务员调任规定》,紧扣经济社会发展和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需要开展公开选调工作,持续为各级党政机关补充高素质专业化优秀人才。
健全制度机制,精心谋划部署。制定出台《四川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》和有关答复意见,明确公开选调的具体情形、频次及把握重点,同步指导市(州)、县(市、区)形成符合中组部要求、契合四川实际、切合实践需要的操作办法。建立省委组织部每年集中开展省直机关公开选调、统筹组织市(州)开展公开选调的工作机制,实现整体联动、协同推进。指导市(州)建立本地优秀人才定期摸排机制,分类创建公开选调人才库,增强公开选调工作的前瞻性、针对性。
紧扣中心大局,持续改善结构。积极服务高质量发展,结合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等重点任务,推动省市两级每年拿出40余个职位补充电子信息、医药健康等六大领域紧缺人才。积极服务重大战略部署,围绕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、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等,支持有关市(州)每年拿出部分职位跨区域、跨层级开展公开选调。着眼基层迫切需求,围绕推动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,推动县乡两级每年拿出160余个职位,同时明确乡镇机关可不限制专业条件和工作经历,方便补充熟悉农业农村、社情民意的实用型、综合型人才。
注重科学规范,精准选贤任能。在职位设置环节,坚持“缺什么、选什么”,对公开选调职位实行全覆盖预审,指导省直选调部门和市(州)科学设置职位条件,避免出现学历要求过高、专业要求过窄等倾向。在考试测评环节,坚持“干什么、考什么”;针对公开选调与公开遴选的不同特点,鼓励选调单位参与面试试题命制并开展专业水平测试。在考察识别环节,重点关注政治表现,实行差额考察,防止简单地“以分取人”。在后续管理环节,明确调任人选须顶岗试用1至3个月,全方位考核其职位适应能力,对考核合格者办理调任手续,确保既“考得上”又“干得好”。(川组公)